省生態環境廳舉行《陜西省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有關工作情況》新聞...
原標題:省生態環境廳舉行《陜西省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有關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
新聞發布會
6月23日10時,陜西省生態環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到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副局長肖陶先生、生態環境執法總隊副總隊長趙志勇先生、生態環境執法總隊四級主任科員寇朋濤先生,介紹陜西省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有關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宣傳教育處處長葛晗梅女士主持。
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副局長肖陶
介紹全省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有關工作情況
省生態環境廳執法總隊副總隊長
趙志勇答記者問
省生態環境廳執法總隊四級主任科員
寇朋濤答記者問
省生態環境廳宣傳教育處
處長葛晗梅主持發布會
葛晗梅
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省生態環境廳新聞發布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有關要求,依法推動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聚焦對生態環境、公眾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響,市場和社會關注度高的企業環境行為,落實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的法定義務,建立部門聯動、運作有效的管理機制,強化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強法治化建設,形成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今天的發布會,我們邀請到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局副局長肖陶先生、生態環境執法總隊副總隊長趙志勇先生、生態環境執法總隊四級主任科員寇朋濤先生,介紹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有關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下面,請肖陶副局長作介紹。
肖陶
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好!感謝大家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業環境管理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基礎性內容。為落實企業強制性披露環境信息的法定義務,今天的新聞發布會重點對我省推動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有關工作做一介紹,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工作的背景、重點任務、工作進展和下一步安排。
一、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多次做出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要求健全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均對建立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作出部署。
2021年5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作為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改革方案》明確以依法披露為基礎、協同管理為重點、加強監督為手段、技術支撐為保障的制度改革思路和框架。注重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總體設計,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法定義務,提高監督管理效能,提升公眾參與水平,推動形成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的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為貫徹落實《改革方案》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明確規定、落實責任、規范行為,2021年12月,生態環境部以部令形式印發了《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管理辦法》從2022年2月8 日起施行。作為部門規章,《管理辦法》聚焦對生態環境、公眾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響,市場和社會關注度高的企業環境行為,一是著重健全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的具體安排,將多部生態環境法律法規關于環境信息披露的規定整合,解決環境信息披露形式、程序、時限等要求不明確問題;二是著重解決環境信息披露內容不規范問題,強化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碳達峰碳中和等生態環境領域重點工作的支撐,實現對重要主體、重要行為、重要信息等關注度高、使用需求大的信息全覆蓋;三是著重解決環境信息披露渠道過于分散、部門協作不足等問題,規范環境信息披露途徑,明確管理部門責任,保障合理分工、有效執行。
為進一步細化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內容,規范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全面反映企業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環境治理情況,2021年12月底,生態環境部印發了《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以下簡稱《格式準則》)。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與質量是反映制度改革成效的關鍵因素之一。《格式準則》從適用性、準確性、通用性等方面規范了企業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和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細化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內容,有效解決了企業環境信息披露什么、怎么披露、執行什么要求等問題,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行為有依據可循、有規范可依、有形式可查。
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任務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任務主要聚焦在環境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協同管理和監督落實幾個方面,具體如下:
(一)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規范性方面。
一是確定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主體。將重點排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確定為披露主體。
二是明確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內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明確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內容和范圍,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國家安全政策,涉及國家秘密的,以及重要領域核心關鍵技術的,企業依法依規不予披露。
三是及時披露重要環境信息。當企業發生對社會公眾及投資者有重大影響或引發市場風險的環境行為時,應當及時向社會披露相關環境信息。
四是完善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形式。采用易于理解、便于查詢的方式及時自行披露環境信息,同時傳送至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系統。
五是強化企業內部環境信息管理。企業披露的環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使用符合監測標準規范要求的環境數據,優先使用符合國家監測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數據。
(二)環境信息依法強制性披露協同管理方面。
一是依法明確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企業名單。市(地)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企業名單,并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是強化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行業管理。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環境信息披露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人民銀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將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納入相關工作中,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三是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市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設立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系統,及時將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情況等信息共享至同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三)環境信息依法強制性披露監督落實方面。
一是強化依法監督。加強信息披露與執法機制一體化建設,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并公開企業未按規定披露環境信息的行為,健全嚴懲重罰機制。檢察機關開展專門監督。
二是納入信用監督。將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納入企業信用管理,有關部門依據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三是加強社會監督。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引導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對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進行監督。
三、我省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安排
(一)統籌做好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任務推進。為落實《改革方案》《管理辦法》《格式準則》相關文件要求,做好我省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2022年2月,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于做好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落實工作經費。加快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建設,加強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與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接,及時共享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及監督執法結果,讓企業有“途徑”披露信息,讓管理部門有“渠道”監管信息,讓公眾有“地方”查詢信息。
(二)組織制定全省首批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3月,各市(區)生態環境局組織制定了本行政區域內的首批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布。企業名單公布前在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個工作日。2022年4月上旬,各市(區)生態環境局將公示后的企業名單報送我廳,同時負責做好名單的復核、核查和查漏補缺工作。截至目前,我省首批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已制定完成,全省符合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要求的企業共1518家,其中西安市337家、寶雞市136家、咸陽市196家、銅川市18家、渭南市183家、延安市106家、榆林市345家、漢中市55家、安康市62家、商洛市31家、韓城市40家、楊凌示范區9家。包括重點排污單位1474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138家,符合公開條件的上市公司92家、發債企業5家。企業名單已在我廳網站公開,并已于4月底前報送至生態環境部。
(三)設立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在2022年10月底前依托政府網站等設立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集中公布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內容,供社會公眾免費查詢,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加強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與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等生態環境相關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避免企業重復填報。我廳將在廳網站同時設立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做好與生態環境部和各市(區)信息系統的上下銜接和互聯互通。目前,我廳正在組織技術力量開發軟件系統,現已完成系統方案和界面設計,預計可在8月底前完成系統調試,9月底前上線運行。
(四)做好宣傳培訓。企業是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責任主體。企業應當依法、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環境信息,披露的環境信息應當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做好宣傳、解讀、培訓等工作,確保相關部門、地方、企業理解好、把握好、落實好相關要求。同時,要讓社會公眾了解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今年上半年我廳已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兩次,并組建工作群實時進行溝通答疑。
(五)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后續工作中,我廳將指導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對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動的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社會公眾舉報,按照《管理辦法》中罰則要求,依法查處企業未按規定披露環境信息的行為。對環境信息披露不及時、不規范、不準確的企業,督促其及時補充披露環境信息,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每年3月底前,各市(區)生態環境局要將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報送我廳,2022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情況要于2023年3月底前報送。內容包括轄區企業開展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總體情況、對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監督檢查情況、以及其他應當報送的信息。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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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